中国文明网总站| 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

南宁市举行2022年贯彻落实《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南宁文明网   2022-12-12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办法》全面实施,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12月12日,2022年南宁市贯彻落实《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百益上河城艺术中心举行。活动宣传解读了《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对《办法》的施行进行工作布置。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及青秀山管委会、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等重要窗口行业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人、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代表,以及景区景点、交通、物业、环卫的代表参加了当天活动。

12月12日,2022年南宁市贯彻落实《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百益上河城艺术中心举行。陈峰 摄

  2022年8月1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了《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的施行,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市民践行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法治手段。

市文明办主任劳世青就《办法》作行动倡导。陈峰 摄  

  文明立法,贵在执行,贯彻落实好《办法》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活动当天,市文明办主任劳世青就《办法》作行动倡导,她倡议: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各服务行业要强化教育服务作用,积极引导规范文明行为;各类先进典型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引领文明风尚;广大群众躬身参与,一起践行文明行为。

市司法局副局长侯康顺对《办法》进行了现场解读。陈峰 摄

  市司法局副局长侯康顺对《办法》进行了现场解读。他说,《办法》展现了南宁科学民主的立法实践,彰显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法治实践,体现了南宁文明实践和地方特色。《办法》突出了南宁“五个礼让”文明实践特色,“能帮就帮”的优良传统,绿城城市特色。《办法》是南宁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具体举措,也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实践。

市“大行动”办副主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高源明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谈了下一步的工作举措。陈峰 摄

  市“大行动”办副主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高源明就如何将贯彻落实《办法》与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谈了下一步的工作举措。他表示,《办法》的出台实施,以立法形式巩固创建文明城市的成功经验做法,为推动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市“大行动”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以《办法》为遵循,对标对表创城测评体系和最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创城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首府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活动现场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展示了志愿服务队在邕江沿岸、望州南社区、南宁轨道交通凤岭地铁站、厢竹长湖路口开展贯彻落实《办法》志愿服务情况。陈峰 摄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办法》,南宁市成立了《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公共环境志愿服务队、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美丽家园志愿服务队、公共秩序志愿服务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12月1日《办法》施行以来,各志愿服务队坚持在重点场所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当天活动,现场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展示了志愿服务队在邕江沿岸、望州南社区、南宁轨道交通凤岭地铁站、厢竹长湖路口开展贯彻落实《办法》志愿服务情况。

活动现场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展示了志愿服务队在邕江沿岸、望州南社区、南宁轨道交通凤岭地铁站、厢竹长湖路口开展贯彻落实《办法》志愿服务情况。陈峰 摄  

  据了解,《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是南宁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专项政府规章立法,标志着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为南宁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发挥重要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舞蹈《礼让斑马线》。陈峰 摄  

歌曲《阅行万里》。陈峰 摄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建设更高品质文明南宁,提供更为有力的行动指引和更为主动的精神支撑。(南宁文明网记者 王媛)

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wd_paramtracker("_wdx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