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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南宁日报   2020-05-12

南宁市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音乐美术等学科明年列入中考非计分科目

  5月11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南宁市规定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明年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保持50%的名额。

  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方案》提出,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市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招收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考生。

  《方案》还强调,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明年列入中考非计分科目

  今年,南宁市中考安排在7月24日—26日,考试科目、赋分等均没有变化。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方案》提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进行,考试办法由初中学校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确定。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范围为七、八年级课程所学内容,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名额招生比例保持50%

  根据《方案》,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8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8月15日至17日3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8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近两年来,南宁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招生比例如何?对于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方案》明确提出,今年依旧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本报记者陈媚

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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