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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实招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南宁日报   2021-09-03

落实“双减”政策 规范校外培训

南宁市出实招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南宁市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图为南宁市邕宁区民族中学学生认真听课。 黄维业 摄

  近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南宁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规范南宁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利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从源头上强化治理。南宁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通知》,我市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要求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含拼音班、作文班)、历史、地理、数学(含奥数班)、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双减”意见有关培训时间的规定。同时,规范培训要求,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此外,还将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

  孩子的成长成才不应建立在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上,不能被“抢跑”行为绑架,不能被资本裹挟。《一封信》呼吁,家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如果孩子确有培训需求,应选择合法培训机构;谨慎交费,依法签订培训合同;主动抵制相关禁止事项,管控孩子培训时间、选择办学行为规范的培训机构。 (莫俊)

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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