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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用立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南宁日报   2021-04-2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为了让南宁生态优势保持住,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治水、建城、为民,持续擦亮首府生态名片,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首府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立法方面抓住“小切口”,注重“小快灵”,通过专题调研、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着力做好“山、水、绿、气、湿地”等生态立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南宁的蓝天碧水净土,在推动首府生态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筑法治之基

  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着力构建符合南宁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以法治“水”,做好“水”文章。颁布实施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促进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水土保持若干规定,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巩固,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邕江5个集中式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100%。

  ——以法促“绿”,做好“绿”文章。市人大常委会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制度设计上,先后颁布实施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公园条例,为擦亮“中国绿城”这块金字招牌提供法治保障。

  ——以法净“气”,做好“气”文章。围绕打赢南宁蓝天保卫战,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填补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监管空白;启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为持续巩固“南宁蓝”编织法治“保护网”。(下转4版)  (上接1版)此外,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聚民意之智

  打通开门立法“最后一公里”

  新竹社区居民王玉洁对自己提出的“关于加快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建议得到妥善解决,至今仍频频点赞。在日常生活中,王玉洁发现南湖5处溢流口有污水,于是她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出了加快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的建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答复和办理,同时还纳入了当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调研工作计划。“有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居民和代表联系更加方便,心也贴得更近了。”王玉洁说。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将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融合,走出一条“点多面广、资源共享、全面互动、有序高效”的建设发展之路,构建起全方位、长效化的立法参与机制。

  “我们建立了7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分布在老百姓家门口、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法律机构,既有广泛性,又兼顾专业性,丰富了代表进站履职的工作内容,打通了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立法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沾鹏说。

  据统计,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以来,各级立法机关到联系点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100多场,直接参加活动的群众代表达30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000多条。各联系点受立法机关委托或者自主开展的立法征求意见活动达5000多场次,参与活动的群众代表达10万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万多条。

  随着立法队伍建设的健全和扩大,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强化,由过去的几个部门“接力赛跑”变为各方参与的“长跑”。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还借助“外脑”补齐立法资源短板,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建立立法专家库,聘请立法顾问50名,强化立法智库支持。建立立法助理制度,聘用6名立法助理,充实立法专门力量。委托第三方开展有关法规重要条款立法论证、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综合评估分析等,提高科学立法水平。

  抓“小切口”“小快灵”

  法规管用兼具南宁特色

  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精细化立法,推动首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努力擦亮首府生态和谐的幸福底色作出人大贡献。

  2019年7月1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实施《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监管空白,进一步明确了在路上行驶的尾气超标车由生态环境部门取证、交警部门处罚的法律依据,推动尾气超标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针对老百姓关注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针对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总体进度缓慢、已消除黑臭河段水质不够稳定、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未完善等问题,加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步伐。

  法治成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桥梁,也“治”出了好成绩:4月17日生态环境部近期通报今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3月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质考核双双进入全国前20,是全国跻身双“前20”的3个城市之一。

  据统计,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47件,其中属于生态环保领域的法规就有13件,环境保护立法占比达到30%。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了生态环保领域法规7件,修订了2件,“生态环保”成为我市除城乡建设与管理外的第二大立法内容。

  “为头顶的一片天和身边的一条河、一座山、一个公园,‘量身定做’式地进行立法保护,彰显了南宁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钟建国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作为地方立法的一个主攻方向,不断推动立法调研、立法研究,目前正加快扬尘污染防治、邕江等生态领域的立法进程。

  “十四五”规划的全新征程已经开启,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擘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厚积生态文明法治势能,用法治的力量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朝着经济发展高质量、人民生活高品质、生态建设高颜值的目标大踏步前进。(记者杨盛 通讯员黄浩邦)

  

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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