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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南宁晚报   2020-11-06

南宁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实施后超八成车手自觉戴头盔

交警查处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记者程勇可摄

被查处的车手在上安全教育课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两个多月来,市民骑乘绿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不过,仍有个别市民未养成习惯,或抱侥幸心理。昨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一上午查处了70起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民族大道七岔路口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骑手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方面,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相对较少。

  一名女车手在路口等待绿灯通行时,本应佩戴的头盔却悬挂在车头。看到交警走过来,该女车手才匆忙取下头盔戴好。“女士,你没有正确佩戴头盔,请你把车停到旁边的安全岛上,接受我们的交通安全学习。”执勤民警上前执法。在现场,陆续有未正确佩戴头盔的市民被交警拦下,并接受交通安全学习。

  市民黄先生当天也因未佩戴头盔被查处,不过他也堪称“行动派”,在接受处罚后,立马到附近购买一顶新头盔戴上。“前天头盔丢了就应该马上买一个,买了戴好就不会麻烦交警同志了。”黄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交警四大队民警蓝培诚表示,当天上午共查处了约70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骑手都能配合交警工作,进行安全学习并交纳罚款。

  蓝培诚补充说,在《条例》实施前,大多数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在大力宣传新规之后,如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超八成都会戴上头盔。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交警对市内电动自行车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安全学习与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大力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蓝培诚说,自己所在的中队这两个月共查处未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套牌、假牌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上万起,日均处理约200起。经过两个多月的纠违,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大有改善。(南宁晚报见习记者苏昭宇 通讯员吴定敏)

主办单位: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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