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按照《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综合部、志愿者部、项目部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及相关专业,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从事过志愿服务活动或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8时始至2020年11月8日18时止。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参加应聘者如实填写《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生活照各1张,一并发至电子邮箱:nnzyfw@126.com。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至考生邮箱。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现场检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统一组织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填写《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花名册》,分别报市机构编制、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由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市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月工资3077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应缴部分已包含在岗位工资内,在每月工资中代扣缴纳。
电话:0771-552572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
附件: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